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符合我区改革发展需要的雇员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雇员(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
所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
5.在部队服现役;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准确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以附件形式投递至电子邮箱:lhdqgzb@163.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电话”的格式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6日。
(二)资格审查。“两海”示范区对照岗位要求初步审查应聘者信息后,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从业经历、资质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荣誉证书和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初试。采取考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初试时间为8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复试采用个人陈述+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工作经验及人岗相适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按照新录用公务标准,统一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七)聘用。新聘用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雇员工资按照《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基础工资年收入总额约5万元,绩效工资年收入总额约10万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二)劳动保险。依法依规为雇员缴纳五险一金。
(三)其他。雇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所有应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配。
(三)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宜宾新闻网(http://www.ybxww.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初试、复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女士,咨询电话:0831-4618527。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