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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6
2018年8月3日9:00
现场报名
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图书馆南门内,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补充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五个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表演艺术咨询,培养艺术新人,对我市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5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专技岗5名,分别从事学术调研、教育传习、艺术展演和文化交流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8年7月25日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http://whgbys.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周六日除外),每天 9:00—16: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图书馆南门内,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到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履行报名手续。招聘岗位条件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结果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不得开考,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本市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委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图书馆南门内,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5.进入面试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022-23003861
  监督投诉电话:天津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附件: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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