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县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禄丰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专科及以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禄丰县文化馆艺术表演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2018年至2020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禄丰县文化馆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的范围。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653758293@qq.com。联系人:尹世飞,联系电话:18987802288、0878-4124542。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8:00至8月12日17:30。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禄丰县文化馆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4)《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5)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云南健康码(考生自行注册打印);(7)获奖情况、艺术等级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审核情况电话反馈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8月18日08:00至16∶30前到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含2020年毕业生毕业证等)进行审核,未能提供原件审核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现场发给《准考证》,同时收取报名材料复印件1套、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艺术专业技能、举止仪表、才艺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3.考试内容:应试者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选择舞台表演方向或声乐表演方向面试(2种考核内容任选一种进行面试)。考试人数小于等于20人时,考核内容分别为下述6项内容,考试人数大于20人时,只考核前4项内容。
(1)舞台表演方向考核内容:①语言表达能力、②自选舞蹈或戏剧片段表演、③基本功(开度、软度协调性等)、④其他才艺展示、⑤命题即兴创作表演、⑥乐器演奏。
(2)声乐表演方向考核内容:①语言表达能力、②自选歌曲演唱、③视唱练耳、④其他才艺展示、⑤命题即兴创作表演、⑥乐器演奏。
4.注意事项:应试者按准备的考试内容方向自带伴奏、乐器道具等。报考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有关要求: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考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考试分数未达到8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考试工作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军烈属子女、学历高、本县生源、本州生源、本省生源的顺序依次优先进入。
(五)组织考察、体检
1.体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按照考察要求进行全面考察。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考生自愿放弃等造成缺额的,在复试人员中成绩达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但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因所填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各个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未尽事宜由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本方案由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4124542
监督举报电话:0878-4121848(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0878-412787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