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云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做好2020年我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双向选择、按需招聘、严格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的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2.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其中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如本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对口,毕业时间以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为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性别、民族、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成绩优秀,无违法和不诚信行为或记录;
4.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岗位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普通招生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2020年3月10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聘用(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4.2020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5-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紧缺人才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西盟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西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ime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邮箱报名。考生向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所属的招聘学校投递简历、填报《2020年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名邮箱:xmjyrsg@126.com。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西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西盟县兴盟路332号),应聘人员向相应招聘学校递交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3.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人员取消此次应试资格。
4.联系电话:0879-8342037,联系人:徐老师。
5.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17:00止。
(三)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在校成绩、获奖情况及专业表现,主要采用互动问答等方式进行线上或线下考核量化,总分值100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必须签订《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备案,若无故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必须由同一个资格初审小组负责。
若部分学科报名人数较少达不到资格初审比例的,报请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材料不齐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和2019年的毕业生:《2020年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成绩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成绩登记表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本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2.2020年的毕业生:《2020年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和录取批次证明、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或成绩证明、成绩登记表、荣誉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待毕业后提供进行复核。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为准。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教学能力。
(1)幼教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A.现场抽签弹唱
根据现场抽签曲目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考生抽到考题后,准备10分钟,考场提供钢琴和手风琴,考生自选其中一种乐器,限时3分钟内。
B.创编舞蹈
根据现场抽签曲目创编一个舞蹈。考生抽到考题后,准备15分钟,限时5分钟内。
C.创作绘画
根据现场抽签确定同一创作主题,考生进行现场绘画。绘画工具(铅笔、彩笔、水彩笔、调色盘、颜料)自备,考场提供8K铅画纸。创作绘画时间为60分钟。
D.现场抽签讲故事
根据现场抽签讲述幼儿故事。考生抽到考题后,准备5分钟,限时5分钟内。
(2)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A.现场绘画
根据考场提供材料,进行现场绘画考生进行现场绘画。绘画工具(铅笔、彩笔、水彩笔、调色盘、颜料)自备,考场提供8K铅画纸。现场绘画时间为60分钟。
B.综合知识问答
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3道题,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以内。
(3)其余岗位:说课
说课教材为现行初、高中年级教材,面试人员按所报学科准备。面试当天根据说课内容备课20分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生说课时间15分钟<如考生提前结果,则提前进入综合知识问答>;综合知识问答阶段,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3道题目,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以内)。
3.评委组成:每组评委7人(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
4.面试成绩计算:以评委对面试人员评分为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适时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原则上各招聘学校与候选人须于面试结束当日签订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特殊情况可延后1-2天,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的,失信后果将自行承担。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签订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等证件原件,由人社、教育体育局及用人单位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截至2020年7月31日(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调整),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个人学籍档案。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材料或提供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
5.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及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一次,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2.新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3.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八、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请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在同学段同学科其余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规定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九、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终止、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者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应聘者要主动与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告知相关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等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五)为避免应聘者来回往返,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应聘。
(六)应聘者在整个招聘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负。
十、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西盟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xlsx
西盟县教育体育局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