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筹)。
医院位于丹溪东路267号,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是金华市目前占地面积最大、建筑面积最大的医养大健康综合体。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名(编外录用,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同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要求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注: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5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4.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成绩单;
(5)反映个人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5.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合格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业务考核和面试的考试方式,分别按60%、4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含心理测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金华市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4.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