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作人员1名,负责协助做好双拥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丽水市中东路116号3楼),联系电话:2261600,2263585。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综合文字岗位主要测试选聘对象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或不参加面试的,按照同岗位参考人员中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笔试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若报名人数不足,另择时间重新报名。
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3.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4.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