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三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由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负责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区鹿溪北路299号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楼9A01室,联系电话:4899137。
3.报名时需带材料:请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招聘公告下方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笔试成绩公布在江山信息网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考计划1:3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在江山信息网上。
(五)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江山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待遇参照本江山市编外用工工资报酬相关规定执行。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