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同意,温州市港航管理局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要求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1名,为船舶检验岗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直各单位、街道(乡镇)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取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2.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注册验船师资格;
5.工作态度端正,政治素质良好,近三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及本次机构改革需随单位成建制划转的;
5.在乡镇工作未满五年的;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五、 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温州市港航管理局人事处(温州市站前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报名。联系电话:0577-86061973 。
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25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背面注上姓名)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情况、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侧重于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根据最后得分,按照岗位依次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温州市港航管理局网站、温州人才网)。
4.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入围; 由市港航管理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等不适宜选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5.选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选调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附件: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