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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0 事业管理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中央编办复字〔2018〕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正司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和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协助组织开展宣传和国际交流,参与开展创新驱动、双创等重大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编制内招聘8人,分别是:综合管理处2人、战略规划处3人、创新发展处2人、新兴产业处1人。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户口;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综合管理岗和综合研究岗者,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综合业务岗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

7.报考综合管理岗者,现在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现在副高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工作者优先;

8.政治素质良好,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见下表:


序号

处室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报考条件

1

综合管理处

综合管理

1

硕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以及电子、通信、机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等方面的工科专业

具有7年以上技术创新和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撰写各类公文及材料;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创新领域宏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综合管理处

综合业务

1

硕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及外国语言文学

具有2年以上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经历;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英语专业需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六级需在600分以上,或英语新托福考试10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分数7.5以上)

3

战略规划处

综合管理

1

博士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具有7年以上创新政策研究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国家科技创新相关规划起草经验者优先。

4

战略规划处

综合研究

1

博士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具有3年以上创新政策研究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参与全面创新改革相关政策起草,或举办“双创”活动周经验者优先。

5

战略规划处

综合业务

1

硕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具有3年以上创新政策研究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国家创新改革相关文件起草经验者优先。

6

创新发展处

综合管理

1

硕士及以上

电子、通信、机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等方面的工科专业

具有7年以上技术创新和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管理经验或重点行业标准化体系设计经验者优先。

7

创新发展处

综合业务

1

硕士及以上

电子、通信、机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等方面的工科专业

具有3年以上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8

新兴产业处

综合管理

1

硕士及以上

电子、通信、机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等方面的工科专业

具有7年以上高技术领域重大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宏观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9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cidd_ndrc@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应聘处室-岗位-联系电话”。

3、报名时提交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应聘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4、应聘人员须按以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专业和工作经历须与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专业要求和岗位要求一致。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通过笔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名,经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原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七、体检

通知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八、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8501463;6850146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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